浅谈“社区民防”
与“社区民生”的关系
扬州市人防办主任 张 跃
“社区民防”与“社区民生”的关系,当前的认识还不尽一致。有代表性的是把“社区民防”与“社区民生”隔裂开来,认为两者没有多少关联,在社区开展民防工作是社区的额外负担。这种认识,对于按照“战时保护人民,平时造福人民”的总体要求来提高社区以至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有效保护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妨碍极大。本文试就二者的关系谈一点粗浅理解。
一、“社区民防”是“社区民生”的重要保障
论及“社区民防”和“社区民生”,有必要追溯一下“民防”和“民生”的由来。“民防”是战争的产物。最早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战后,世界各国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在战争或自然灾害中不受危害,或使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普遍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民防组织和民防体系并使之发挥了巨大作用。 “民生”,则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而在今天的现代社会中,民生和民主、民权相互倚重。民生之本,也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 “民防”和“民生”走进城市的最基层——社区,便成为“社区民防”和“社区民生”。
所谓“社区民防”,其实就是社区“两防一体化”,即平时承担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性灾害的救援;战时组织群众防空袭斗争,开展抢险、抢修、救护、防疫、治安等活动。无论平时还是战时,其根本任务都是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危害,这无疑也是社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所谓“社区民生”,就是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利益问题。强调的是社区群众的生命质量、生活质量,关注的是社区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关注社区人的生命安全,又是“社区民防”的宗旨所在。
以此看出,“民防”与“民生”息息相关,相互依存。没有“社区民生”的安全需求,就无所谓“社区民防”,同样,没有“社区民防”,社区人的生命安全和发展成果就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推进“社区民防 ”是“社区民生”的迫切需要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加上潜在的战争灾害,都不同程度地关系到“民生”。“社区民生”建设复杂脆弱的一面,经常考验着“社区民防”快速反应能力。要把民防“战时为防空袭斗争服务,平时为防灾减灾服务”的目标落到实处,迫切需要做好“社区民防”工作。
推进“社区民防”是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一条规定“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而社区是组成城市的最基础单元,也是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线。不言而喻,社区和社区的居民正是民防工作的落脚点和重中之重。一个城市社区及居民防空防灾能力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夯实了这个基础,使城市的广大社区以及社区成千上万的居民都能掌握防灾救灾、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使民防与城市,民防与社区,民防与市民紧紧地连在一起,才能不断提升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
推进“社区民防”是“社区民生”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的社区“民生工程”,注重解决社区居民就业、教育、医疗、老有所养等生计问题受到广大群众普遍欢迎。但应当看到,虽然“社区民生”中的许多内容涉及到“社区民防”,却并不等于就是“社区民防”。还应将“民生救援”、“灾有所防”明确纳入“民生工程”范畴。如前所述,“民生”的第一要义是注重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对人的生命安全和发展成果构成最大威胁的是战争灾害和自然灾害,与这两种灾害作顽强斗争,是“社区民生”建设无法回避的经常性课题。因此,没有“社区民防”,“社区民生”就是不完全的,也是不安全的。推进“社区民防”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
推进“社区民防”是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客观选择。回良玉同志在2009年10月召开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用五年的时间,把全国8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建设服务完善的祥和社区,“社区民防”是重要方面。民众有无受过防灾、救灾教育和培训,其结果大不一样。汶川大地震中,桑枣中学虽也身处震中,但由于师生平时的防护意识强,对一些基础设施重视防震、抗震建设,经常开展防护演练,当大地震来临,全体师生仅1分36秒就在学校操场上集合完毕,无一人伤亡。实践说明开展防护知识教育和培训,决非没事找事,可有可无。事实上,在社区平时开展的许多活动都兼有民防的色彩。如“消防教育在社区”、“红十字行动在社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在社区”等,这些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也都是对民事的防卫防护,都是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倍加呵护。我市有许多社区主任自觉把“社区民防”纳入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创办“社区人防教育基地”,建立民防志愿者队伍,开展防空防灾演练,使“社区民防”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实现准备于日常,防患于未然,对推动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推进“社区民防”是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客观选择。
三、在“社区民生”建设中抓好“社区民防”工作
当前,“社区民防”就总体来说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是脱离“社区民生”,就“社区民防”抓“社区民防”,这是需要纠正的。“社区民防”必须融入“社区民生”。
(一)要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要围绕“社区民防”工作的各项任务,利用各级党校对各级领导进行集中培训办班,速成提高。使各级领导真正明白什么是“社区民防”,“社区民防”与“社区民生”的关系,“社区民防”为什么是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的重中之重,懂得“民防”为民而“立”,为民而建,民防的根本宗旨就是人民的生命高于一切的道理。树立从带有强制性的“要你安全”为“我要安全”的意识和价值观,指导“社区民防”更好地融入“社区民生”。
(二)要制定“社区民防”工作预案。制定社区应急预案,并使社区居民熟知预案内容,十分重要。要针对不同社区的不同情况,如有的社区比邻化工厂、农药厂,有的社区比邻大江大河,制定不同的预案。有了预案就要经常开展演练,落实到“人头”并进行入门入户宣传。要建立和培训社区应急疏散联络员和引导员,确保风险到来时社区群众知道到哪里去藏,谁来管,怎么走,特别是紧急情况下避难进入地下人防工程的时机、路线、口部划分等都要使居民群众十分清楚和熟悉。
(三)要建立“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要将年龄适合、政治表现好、志愿从事民防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居民,吸收进民防志愿者队伍。合理赋予任务,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诸如社区居民的用电、用气、用水及家用电器等的安全普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志愿者宣传民防知识、演练疏散、抢险救灾方案、维护民防工程等。这既锻炼了队伍,消除了安全隐患,又从“社区民生”的需要出发,将“社区民防”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要适当配备“社区民防”应急器材。在“社区民防”建设中,适当配备一些应急器材是完全必要的。如“民防应急箱”,箱内配有应急呼救、照明、逃生、灭火、防化、破坏、急救药物等数十种器材,一旦有情况,将十分管用。这种应急箱我市已开始在社区配置,也可以配发到每个居民户。加上一本《民防应急手册》普及读物和一个功能完善的“避难场所”(地下人防工程),被称之为民防救援“吉祥三宝”。有了这“三宝”,社区应急救援就有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精神准备。
四、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民防”在“社区民生”工作中的政策体系
目前,“社区民防”工作远未普及,特别是放在“社区民生”范围内尚有欠缺。究其原因,是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撑。就我省政策体系建设的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制订“社区民防”工作大纲或指南。“社区民防”工作需要一个权威的规划和要求,明确“社区民防”建设应达到的目标、方法、步骤以及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考核标准等。建议省民防局以省政府、省军区名义就全省人防向民防过渡包括“社区民防”服务于“社区民生”工作在内,提出一揽子计划和目标要求,各级领导和政府才会倍加重视、认真推进,各级民防部门以及街道、社区才会有所“抓手”,这一点,极为重要。
(二)建议建立相应的领导和管理机制。推进“社区民防”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当前的多管齐下,多头管理,打乱仗。今天民防局进社区,明天消防部门进社区,后天地震部门、红十字会又进社区,造成“社区民防”各项工作互不衔接,甚至相互冲突。要整合资源,归口管理。建议建立相应的领导和管理机制。
(三)建议“社区民防”要适时向农村推进。在城市社区得到发展的同时,农村社区也已形成一定的规模。“社区民防”不能局限于城市社区,要选择试点,考虑如何向农村社区推进民防工作及农村“社区民防”工作的侧重点,以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就总体而言,相比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的防空袭任务可能会轻一点,但防灾减灾一样十分重要。因此,“社区民防”要尽快向农村社区覆盖,提高民防的整体防护能力。